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何计算

2024-04-28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何计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扩展资料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Operating Net Cash Flow) 是经营现金毛流量扣除经营运资本增加后企业可提供的现金流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何计算

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计算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 
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含五险一金和个税。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4+5+6+7)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求公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中,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本期的预收账款-本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 +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 +本期预付的账款 -本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求公式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何计算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何计算

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收入+应纳税款(增值税-应纳税款)+(应收账款的初始数目-应收账款的最终数目)+(应收账款的初始数目-应收账款的最终数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最终数目-应收账款初始数目)-坏账经常提款准备金-应收账款贴现利息-存货使用变动应付销售金额[特别调整]。
特别调整(不包括内部转账三个账户),如有借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出借方不加“所得税和销售税”;
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科目,则减去。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净额是指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的差额。企业经营的现金流有三种,分别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参考资料:现金流量净额—百度百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何计算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怎么计算

经营活动是什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怎么计算?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求公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
中,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
增值税销项税额
,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材料和
代购代销
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收入
+本期收到前期的
应收账款
+本期收到前期的
应收票据
+本期的
预收账款
-本期因
销售退回
而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
坏账损失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
罚款收入
、
流动资产
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
经营租赁
收到的租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
增值税进项税额
,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
预付款项
,减去本期发生的
购货退回
收到的现金。
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支付前期的
应付账款
+本期支付前期的
应付票据
+本期预付的账款
-本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
离退休人员
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
在建工程
人员的工资等。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
统筹退休金
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求公式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求公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中,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本期的预收账款-本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   +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   +本期预付的账款   -本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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