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2024-05-10

1. 在哪里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话要去当地的财政局办理,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程序申请机构将申请资料送交所属、县级市财政局(申请机构注册地所属的财政局)审核,财政部门审查申请机构的申请资料和办公场所后,符合条件的,就会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拓展资料:办理代理记账的条件和资料:1、 公司应当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专业从业人员(包括:具备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还是比较多的,首先就是公司的代理记账机构协议或公司章程一份。其次就是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各一份。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一份。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个人都必须取得各年度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办理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记账的业务,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包括的话,财政局这边是不会通过的,则该公司应当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再办理代理记账许可。4、 代理记账公司必须要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规范的为别人代理记账。

在哪里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2.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年检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

办一个代理记账公司的许可条件: 

  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从事代理记账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明确以下内容: 

  (1)申请审批机关的名称; 

  (2)申请事由; 

  (3)拟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 

  (4)申请单位公章或合伙人(或全体股东)的签名和盖章; 

  2、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协议或章程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从业人员简历,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受理方式: 

  1、受理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审批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说明书。 

  2、申请程序: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3、决定程序:

  (1)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 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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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年检

办一个代理记账公司的许可条件: 

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从事代理记账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明确以下内容: 

(1)申请审批机关的名称; 

(2)申请事由; 

(3)拟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 

(4)申请单位公章或合伙人(或全体股东)的签名和盖章; 

2、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协议或章程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从业人员简历,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年检

4. 代理记账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1、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是机构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合法经营的单位。所以在办理前,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取得上述条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场所和人员手续不难,多起几个名字备用。2、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3、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有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包括全体从业人员的约定事项以及投资、股份、分成等等。对于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或者个人合伙,这些必须的约定是不可避免的。4、提交申请。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文件、经营场所的证明、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章程或者协议等必须的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财税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审核。一般在20天之内,就有结果。5、拿到许可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通过后,在10天之内就可以拿到《代理记账许可证》。6、其他手续。机构经营要注意长远效用和法律效果,成立公司或者法人单位应该是现代企业的途径。拿到《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再经过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公安印章备案、银行开户等程序,就是一个合法经营的法人了。

法律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
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5. 在哪里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代理记账也需要行政许可,办理机关是当地的财政部门;前提条件需要经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拥有一定数量具备资质的人员(一般用一个中级会计,两个初级会计),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等等。




在哪里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6.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关于代理记账机构的要求。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7. 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怎么办理?


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怎么办理?

8.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方法,具体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批条件为;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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