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最低缴费比例

2024-05-09

1. 青岛社保最低缴费比例

专家导读青岛社保缴费比例得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那么个人缴纳的部分要很多,养老和医疗分别是20%和10.8%;如果是单位缴纳社保的,那么养老保险个人只需要缴纳8%,工伤和生育都不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只需要缴纳2%,其他的全部由单位支付。

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是多少?
一、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是多少?
青岛社保的缴纳费用比例又分为单位缴纳社保和个人缴纳社保两种情况,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缴纳的比例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个人缴0.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医疗保险个人缴2%,如果是个人缴纳的,那么需要缴纳很多。
一)、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②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③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④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⑤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
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个人缴20%;  ②医疗保险:个人缴10.8%。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二、社保缴纳流程:
1、参保登记
企业在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应同步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其中五证合一的单位也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自助办理,非五证合一的单位需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人社、医保部门规定的渠道办理变更。
2、基数申报
缴费基数实行按年度申报,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2月15日,统计汇总本单位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按照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据实申报。
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应按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日常申报
用人单位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依照人社、医保部门规定按月办理缴费申报。按照青岛市现行经办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日至15日办理当月缴费申报,16日至月底办理次月缴费申报。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申报事项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4、缴费核定
原通过“银行代收”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单位,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每月15日晚,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于15日以后通过人社局或医保局官网查询应缴费金额;原通过“经办机构自收”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单位,每月可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社保费应收核定,也可通过市人社局、医保局网站自助进行社保费应收核定。
5、费款缴纳
(一)信息关联
企业办理参保登记后,需按税务机关规定办理参保信息关联确认。
(二)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月底前,缴纳当月社保费。
(三)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协议扣费、网上缴费、银行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方式缴纳社保费。
青岛社保缴费比例个人缴纳少一点,有单位缴纳社保的,工伤险和生育险都不需要个人缴纳,失业险个人缴纳非常少,只要缴纳0.3%,主要是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比例会比较多,分别是8%和2%;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单位帮忙缴纳,所以缴纳的比例会比较多。

青岛社保最低缴费比例

2. 青岛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青岛社保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269元.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4、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3. 青岛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一、企业在职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最低基数 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最高基数 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注:目前,山东省尚未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在山东省公布有关数据前,暂按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跟各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并进行缴费计算。待山东省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另行调整。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二、灵活就业人员年度灵话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话就业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青岛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4. 青岛最低社保基数

法律分析:青岛的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标准,2019年统计部门公布2018年社平工资前,企业职工暂按2017年社平工资60%、300%保底封顶,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 青岛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一、企业在职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最低基数 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最高基数 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
注:目前,山东省尚未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在山东省公布有关数据前,暂按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跟各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并进行缴费计算。待山东省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另行调整。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
年度灵话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话就业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青岛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6. 青岛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最低基数 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7. 青岛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保基数每年都会进行一次调整,2021年7月份至2022年6月份,调整之后的青岛的社保最低缴纳基数是3457元,也就是说按照最低社保基数缴纳社保,需要缴纳1230.7元。
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5%,个人缴2%。
以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各个险种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

青岛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8. 青岛市的社保缴纳标准

楼上提供的是去年的,根据青岛社保服务网最新的公布,如下是2011年的数据

1、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体工商户雇工缴费基数选择为60%或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备注:2010年,青岛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49元,即2379元/月。

2、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七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五市)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农业户口不缴纳个人部分);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1.0%、1.5%。个人不缴纳;
(一般单位采用0.5%)具体根据单位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各区市有差异,具体查阅单位开户时审核的比例。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2011年新调整)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