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都有什么条件?

2024-05-10

1. 广州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都有什么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基本生活费)。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更多关于贷款方面的知识可去  http://url.cn/24CAet 进行了解,也可以在线评估和申请贷款。这是正规机构,在成功放贷之前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您的1笔贷款对接多家银行,可以帮你提高贷/款成功率,减少您的贷款成本

广州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都有什么条件?

2. 广东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广东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9月将是高考考生迈入大学门槛的日子,部分考生由于家庭原因需要申请助学贷款,那么对于准大学生而言,应该怎样申请助学贷款呢?
 
   步骤一: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eduche.com),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学生也可在户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打印贷款申请表。
 
   步骤二: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步骤三: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教育部门提交借款手续。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由学生和父母或其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步骤四:学生到校报到后,由高校出具回执信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以上申请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步骤仅供各考生和家长参考,详细情况可通过向当地教育局或者录取院校进行咨询。
 
 
       ;

3. 广东地区大学新生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广东地区大学新生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4. 广东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广东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

5. 广东医学院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供什么资料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没有补考和重修现象(或者补考、重修已经通过);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开支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准备的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新生用入学通知书)复印在同一张B5或16K的纸上;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2)和家长承诺书(附件3)的模板用B5或16K的纸打印再办理,填写部分统一用黑色钢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
  (1)家庭经济困难书证明要求:
  A.用第三人称写
  B.经办人一定要签名,不能出现只写姓氏,盖章要一定覆盖名字。
  C,不要写错学校的名字。。
  (2)家长承诺书
  A.用第三人称写
  B.《家长承诺书》的家长亲笔签名请父亲、母亲分别在两行签名;(单亲家庭只填一个或监护人)
  3、复印家长的户口薄首页、单页在B5或16K的纸上。家长户口薄首页、家长单页若不能复印同在一张纸上,就分别复印在两张16K或B5纸上,其中家长单页只要复印父亲的即可(若是单亲家庭复印母亲的单页)。
  以上材料将在下学期统一粘贴在学工部下发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里,请同学们把以上所需材料复印多一份,以防备用。
  暑假结束回校,各年级对以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待进一步安排时间把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学生材料送学工部审核。凡是材料欠缺者,一律不予网上申请贷款,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材料检查把关。
  联系电话:0769――22896123   (东莞)
  0759——2388391    (湛江)

广东医学院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供什么资料

6. 2013广东申请贷款助学详细情况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