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024-05-09

1.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3.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4. 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针对此次试点目的,通知指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按照计划,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具体而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通知》提到,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租赁市场属于房地产的四大“新市场”。类似市场的改革力度明显强化,也是各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频频提出改革的内容。此次城市更新政策发布,充分说明十四五期间此类工作将加快。这对于相关房企来说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研究房地产新的战略和打法,才能真正适应当前变化的房地产市场。

5. 北京等21个城(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11月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这21个城市(区)分别是: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以下是《通知》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遴选,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二、试点内容
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三)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城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切实落实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成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城市更新理念内涵,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督促和指导实施方案落实。我部将组织专家跟踪指导,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附件: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4日

北京等21个城(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6. 北京遏制非理性拿地 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下一步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白皮书》指出,2020年北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6%,商品住房成交同比增加8.2%,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平稳,二手住房价格涨幅基本在合理区间内。全市住房整租租赁交易约220万套次,同比增长2.7%;平均租金82.6元/平方米·月,受疫情影响稳中有降。
在住房保障方面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北京市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68279套,完成全年4.5万套任务的151%。公租房新增分配量1.29万套,累计分配总量达18.79万套,公租房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发放4.78万户、6.24亿元,疫情期间为物流快递企业续租公租房2100套。全年共有产权住房启动网申项目18个、房源2.2万套,其中面向非京籍家庭房源约6600套;累计推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6个、房源约7.9万套。
在既有住区更新改造方面,2020年,北京市统筹推进存量房屋更新改造和社区治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稳步推进,2020年新开工220个、完工61个,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476部、完成636部,累计完成加装且投入使用1843部,确定危旧楼房改建试点项目10个,涉及危旧楼房32栋;完成农村“六类人群”8852户危房改造任务和2018-2020年抗震节能农宅建设任务。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有序推进,先后启动东城区东直门外北二里庄、大栅栏观音寺等保护更新项目,累计签约退租居民1229户,涉及居民2678户。
北京市住建委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规划:一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落实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构建“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房地产精准调控向纵深推进。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不断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二要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研究出台《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探索形成多种类型、清晰完善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构建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工作机制,建立共同参与改造、共同治理社区、共同享受成果的良性循环新机制。稳步推进棚改全过程管理,集中力量开展棚改“收尾攻坚”工作。三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构建首都建筑业高质量新发展格局为主题,进一步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和绿色发展步伐。
此外,在土地市场方面,北京市将构建“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房地产精准调控向纵深推进,根据不同地块具体情况,设定不同的土地竞买或房屋销售条件,如设定地价上限、竞政府共有产权份额、竞建高品质住宅、竞企业自持房屋比例、执行差异化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制定优先购房顺序等,遏制非理性拿地行为,坚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7. 明确六大类型三大配套政策 北京城市更新指导意见发布

6月10日,北京市政府就城市更新行动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首都城市更新行动的类型——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以及其他类型。同时,对备受关注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也全面披露,其中包括规划政策、土地政策和资金政策。
将建立城市更新正面清单
在规划配套政策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对于符合规划使用性质正面清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补齐城市短板的更新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增加的建筑规模不计入街区管控总规模,由各区单独备案统计。
《指导意见》还明确,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老旧小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房可根据实际需求用于市政公用、商业、养老、文化、体育、教育等符合规划使用性质正面清单规定的用途。同时,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可在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内安排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功能。
在符合规划使用性质正面清单,确保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地下空间平时可综合用于市政公用、交通、公共服务、商业、仓储等用途,战时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在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等技术规范进行核算的基础上,满足消防等安全要求并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后,部分地块的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退界和间距、机动车出入口等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
可分期补缴土地价款
土地政策配套方面,《指导意见》给出了七大方面,即:
一更新项目可依法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代建公共服务设施产权移交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经营性设施以协议或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二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更新项目发展国家及本市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文件,可享受按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以5年为限,5年期满或转让需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用地性质调整需补缴土地价款的,可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四更新项目采取租赁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租金实行年租制,年租金根据有关地价评审规程核定。租赁期满后,可以续租,也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更新项目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
六经营性服务设施可按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经业主同意和区政府认定后,将经营权让渡给相关专业机构。
七在不改变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使用功能前提下,经营性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或出租,也可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等进行抵押融资。抵押权实现后,应保障原有经营活动持续稳定,确保土地不闲置、土地用途不改变、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等行动,从人文角度来说,是出于居民居住安全性和舒适型考虑,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城市归属感;从区域发展来看,更新改造等行动可改善城市面貌,提升整体发展效能,推动产业机构优化升级,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陈霄认为,城市更新也将成为2021年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
涉及政府投资主要由区级财政承担
在资金配套政策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城市更新所需经费涉及政府投资的主要由区级财政承担,各区政府应统筹市级相关补助资金支持本区更新项目。与此同时,对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修缮等更新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老旧厂房改造等符合条件的更新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可按照相应比例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市场主体投入资金参与城市更新;鼓励不动产产权人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城市更新。
具体来看,包括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根据居民意愿可利用小区现状房屋和公共空间补充便民商业、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可利用空地、拆违腾退用地等增加停车位,或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等便民设施。鼓励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
对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危旧楼房,允许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实施成套化改造或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资金由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机构等多主体筹集。居民异地安置或货币安置后腾退的房屋,可作为租赁房等保障房使用。
明确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业态准入标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发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文化等产业。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本市支持的产业业态;鼓励利用老旧厂房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老工业厂区通过更新改造或用地置换的方式实施规划,增加道路、绿地、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五环路以内和城市副中心的老旧厂房可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补齐城市短板,引入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五环路以外其他区域老旧厂房原则上用于发展高端制造业。
鼓励老办公楼、老商业设施等老旧楼宇升级改造、调整功能、提升活力,发展新业态。允许老旧楼宇增加消防楼梯、电梯等设施,允许建筑功能混合、用途兼容;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地下空间进行复合利用。
在符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及历史街区风貌保护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进行申请式退租、换租及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打造共生院,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传统风貌,改善居住条件。腾退空间优先用于保障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中央单位、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鼓励腾退空间用于传统文化展示、体验及特色服务,建设众创空间或发展租赁住房。
鼓励对城市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优化提升城市功能。鼓励特色街区、生态街区、智慧街区建设,打造安全、智能、绿色低碳的人居环境。鼓励传统商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商业业态、创新营销模式、激发消费潜力,有效增加服务消费供给。支持产业园区更新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更新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效衔接,合理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城市更新工作的开展,有助于促进城市旧容换新颜,也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居住品质。“北京新提出的城市更新方案,具有系统全面的特征,尤其是针对北京具体的城市发展情况,对包括核心区平房等的更新提出了相关政策,具有非常好的指导价值,有助于后续北京城市的更好发展。”
城市开发方式全面转型
作为首批参与北京老旧小区改造的愿景集团,其城市更新事业部总经理刘楚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中央战略决策指示,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具体指示精神,开创“北京特色”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更新的有力举措。推动首都城市更新行动,要达到的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和城市品质提升两个目的:一是推动城市结构优化。《意见》中特别提到“圈层引导”概念,将北京市规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平原地区和生态涵养区等不同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城市结构整体优化。二是推动城市品质提升。首先是存量建筑领域: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以及其他类型的存量建筑品质提升;更为重要的是以家园中心、社区会客厅等一系列空间为载体,围绕“七有”、“五性”需求,植入更多服务业态提升空间品质。
在刘楚看来,《意见》中整体组织实施路径与参与方式规定十分清晰。从确定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审查决策、手续办理,明确指导了不同市场主体如何参与到城市更新中。《意见》中对更新过程中产权特别复杂难以划分的空间,可由区政府来确定相关的实施主体。
配套政策的制定,包括规划、土地、资金政策等。无论在资产端或是资金端,都给予了政策支持,特别是对投资实施主体有明确的回报机制和政策指导,可以更加激发市场化主体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总体,从中央作出决策以来,到北京市落地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其实都提到了要转变城市开发建设的方式。所以核心城市,特别是北京这种超大型的城市,开发建设的方式一定是要从新建的开发转向存量的更新。所以这样一个文件的出台,从实施路径的配套政策,到金融支持等等,都给予一个比较强的信号,给了市场化主体很大的信心。后续,更多的市场主体会介入到城市更新领域中来。”刘楚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明确六大类型三大配套政策 北京城市更新指导意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