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签约怎么取消?

2024-05-14

1. 建设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签约怎么取消?

  有两种取消的办法:
       一、带你本人有效证件去建行的前台直接办理解约就可以。
  二、在网上银行进行取消,步骤如下:
  1、登陆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并登陆个人网上银行;
  2、在首页的建设银行图标下面有一行上点击“投资理财”;
  3、然后把鼠标放在”基金业务”上,无需点击,会下翻出几个选项;
  4、点击跳出的“基金首页”,页面打开以后;
  5、点击“定投查询”页面打开以后;
  6、点击相应基金前面的“撤”然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只需点击“是”。
  还有一种是:如果银行卡里连续三个月没有足够定投扣款的钱也是会自动取消定投合约的。

建设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签约怎么取消?

2. 建行开通手机银行为什么要转出转入外汇保证金

这个是银行规定吧

3. 建设银行外汇交易如何操作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有五种交易方式供选择,即柜台交易、自助终端交易、电话交易、网上交易和手机交易。
  柜台交易:可以凭外币存折、存单、现钞或银行卡,在我行已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营业网点,填写《个人外汇买卖申请书》,进行实时交易或委托交易。
  建行开通外汇:
  自助终端交易:建行在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营业网点设有自助终端设备,可按照操作界面提示进行操作,完成外汇买卖交易、查询和凭证打印。
  电话交易:可使用任何一部音频电话,按照电话语音提示,进行实时交易、委托交易、汇率查询及传真相关凭证等操作。
  网上交易:登录网站www.ccb.com进行签约,在获得认证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有关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操作。
  手机交易:为了方便客户随时随地进行交易,建行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合作开发了手机交易,在购买了移动或联通通信公司的STK卡后,在我行完成签约手续,即可通过目前市场上常见型号的手机进行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及查询(按短信息收费)。

建设银行外汇交易如何操作

4. 建设银行怎么把追加的账户变成签约用户

带上本人有效证件、开通或已追加进网银的借记卡类账户(存折不能用于支付)、本人手机到账户所属分行辖内的网点办理网银签约,下载证书后,即可使用签约网银的储蓄卡账户办理网上支付交易。该服务是不另外收任何费用的。如何追加账户: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1、打开建设银行的官网,在首页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登录按钮。2、页面跳转进入到登录界面以后,输入网银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3、登录进入到个人网银后台以后点击我的账户,在展开的选项中点击追加新账户按钮。4、在弹出的追加新账户界面中选择账户类型以及输入账户号码等信息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5、此时页面弹出提示消息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到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点击确定按钮。6、再在出现的界面中输入取款密码和收到的验证码以后点击确认按钮。7、此时页面弹出提示消息,显示追加新账户已经成功了,点击返回按钮。签约须知:为了使用网银更加安全,签约时须按当地分行规定一并购买和绑定动态口令卡或新USBKEY(价格请您咨询柜台),签约后须在七天内使用个人电脑进入建行网站,在首页左上方点击“网上银行服务”-“登录”,成功登录网上银行后,按以下步骤操作。如果签约时购买的是建行的动态口令卡,未购买USBKEY,登录后无需设置交易密码,可以直接下载证书:1、先点击界面右边的红字以获取验证码,手机收到验证码后,将验证码输入;2、选择“证书存储介质”,存储在“本机硬盘”,证书是下载至电脑浏览器中;3、然后进行“证书设置”,如果您将证书设置成“私钥可导出”,今后可将证书导出备份;如果将证书设置成“私钥不可导出”,今后证书只能在本机使用,无法导出备份。建议设置成“私钥可导出”以便今后备份;再点击下一步,系统会显示您的证书编号和证书有效期,点击“完成”,至此签约流程完毕,就可以登录网银以签约客户身份进行网银交易。

5. 如何取消建行银行卡鑫存管签约

柜台办理

如何取消建行银行卡鑫存管签约

6.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合法吗?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擅自从事外汇交易的,交易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