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024-05-08

1. 沈阳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每个月交253,一年交3000多,的是职工医保每年交586的是社区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交的多,个人账户多,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居民医保交得少,个人账户少,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在一般中小型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差别不大,大概相差10%-15%左右但是在大型三级医院或者省会医院外地医院,差别较大,报销相差20%-35%左右沈阳户口从25岁补齐是指居民医保,而外地不用是因为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方是补前面5年,有的地方是补前面8年,有的地方不用补

沈阳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 沈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3. 沈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沈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1、一级医院报销65%;2、二级医院报销60%;3、三级医院报销55%。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沈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4. 沈阳城镇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沈阳去年医保“二次报销”款3月起发放信息来源:华商晨报时间:2012-02-2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参保者可享受“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险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按参保患者就医次数进行补偿。去年医保“二次报销”的补偿款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今日本报将开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咨询热线,有问题可拨打024-96128。符合哪些条件能报销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不在补充医保保障范围之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沈阳的限额为10万)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超过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一致。参保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也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二次报销的钱怎么给今年就医在定点医院直接补偿2011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从今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具体补偿方式如下: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补偿;②其他退休人员、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后,通过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补偿;职工个人也可办理申办手续;③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补偿。2012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转外就医、长期居外人员补偿方式: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由沈阳市医保局受理报销业务,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款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拨付给参保人员。补偿比例自付金额(扣除起付标准)补偿比例600元(不含600元)—800元40%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50%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60%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70%如何申办?根据测算,去年共有17.9万人次可领取补偿款,其中9.2万人次不需要到医保局办理,补偿款直接打到养老账户中。其余包括省级养老统筹、行业统筹等共计8.7万人次需要申报。单位申办操作流程: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单位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打印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承诺书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个人申办操作流程: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个人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填写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打印协议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注:原则上,个人申报由本人办理,本人确认,但如果申请人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也可由代办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这种情况需要事先咨询医保局。怎样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下列4种方式查询本人2011年及2012年以后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情况:触摸屏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在市医保局、各分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设置的触摸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查询。医保网站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查询。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参保人员可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举例说明:住院费用36000元,以前自付4272.8元,现在自付2001.84元。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名在职职工,在某特三级医院发生住院费用为36000元(其中:甲类药品8000元;乙类药品16000元,先行自付比例为8%;体内置放材料12000元,限额支付9000元),起付标准1200元,自付比例14%。此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类:1.甲类药品8000元;2.乙类药品16000元中扣除个人先行自付8%部分〔16000元×(1-8%)〕=14720元;3.体内置放材料限额支付90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扣除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自付比例14%=(8000元+14720元+9000元-1200元)×14%=4272.8元。

5. 沈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沈阳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各项有关规定。患者1次就医的自费项目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费用的20%。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叫做起付线。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
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二、沈阳医保报销标准是怎样的呢?
1.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2.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凭《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就医、购药,也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任何一家定点药店购药,或者自行购买非处方药。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外地的或退休后异地安置的,应在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应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季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第三十条 参保人员出差或外出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的应就近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由个人支付;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季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出差或外出学习、探亲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25%。
参保人员出国及在港、澳、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因病情需要或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力量所限需转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申请,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在本市内逐级转院治疗。
参保人员从低等级转往高等级医院治疗的,由高等级医院收取起付标准差额医疗费;由高等级转往下一等级专科医院的,按重新住院处理,但患法定传染病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特殊病种患者可在门诊进行治疗,在患者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用完后,由统筹基金承担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6000元。
参保人员患规定范围内特殊病种需门诊治疗的,应持本人近2年病历资料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发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参保人员可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医院就医。
门诊治疗的特殊病种,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视统筹基金收支情况每年发布1次。
第三十三条 参保人员本人生活不能自理,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有困难且需住院系统治疗的,可以办理治疗型家庭病床。建床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经主治医生提出申请,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建立家庭病床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确因病情需要延长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治疗型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

沈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6. 沈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

沈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如下:1、门诊报销,参保人员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费、诊疗费、处置费、常规检查费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3、二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4、再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 沈阳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个人自付比例:选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选定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选定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选定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选定在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沈阳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8. 沈阳市医保报销比例

在沈阳的参保人在住院后医保报销多少呢?最近沈阳人社部对各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都做了调整,调整幅度从10%到20%左右,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可以减轻参保人员住院的负担。不同的医院就医,其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到市级统筹范围内的一级医院就诊,其报销比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沈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沈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一、沈阳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个人自付比例      选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选定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选定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选定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选定在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二、沈阳新农合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沈阳将继续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常住农业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之间的距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国家、省政策标准。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5%。三、沈阳居民医保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居民医疗保险年支付限额要略高一些,最高达到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万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年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      所谓起付标准是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4种疾病是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可。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沈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