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保密资质如何申请

2024-05-16

1. 印刷保密资质如何申请

到保密局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保密部门。

申请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对照《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确认具备相应条件的,应到自治区保密局领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份: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金融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4、企业法人的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料;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二级);

7、网络安全集成典型范例的相关证明项目鉴定(验收)意见和用户使用意见书;

8、其他可以反映企事业实力的证明材料。

保密工作部门受理申请后,首先应对《申请表》的相关资信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具备基本申报的和需要补充申报材料的,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其次,应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对申请单位申报集成过的网络安全集成范例进行调查核实,以确认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再次,可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水平和能力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最后,综合以上测评结果,给出对申请单位的审查意见,上报国家保密局审批。

印刷保密资质如何申请

2.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可参加跨省涉密采购吗

只有甲级的可以,乙级的仅允许再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承接涉密任务。如果乙级跨省,需要甲方所在省保密局审批同意。

3.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的保密管理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按照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法律依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第四条 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承接涉密印制业务。
第五条 涉密印制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的保密管理要求是什么

4. 印刷厂的保密资质甲级和乙级的区别

1、业务范围不同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2、资质申请部门不同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市(地、州、盟)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保密条件不同
乙级资质申请所需的保密条件:保密制度完善;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登记手续完备,且涉密人员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
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防护和管理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和管理规范;厂房、生产车间周边环境安全保密。
申请甲级资质除具备乙级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备乙级资质,有3年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经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专职保密总监,配备专门保密工作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5.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一般涉密人员须遵守哪些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要在涉密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遵守所有保密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保密组织机构及保密责任(含归口管理责任)管理办法
保密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及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涉密业务及过程管理办法
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泄密事件报告查处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保密资格(质)证书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一般涉密人员须遵守哪些规章制度

6.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涉密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

  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第三条 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集成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集成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承接涉密集成业务。第五条 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六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或者组织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第七条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承担保密资质管理日常工作。第八条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保密资质审查专家库,组织开展入库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第九条 实施涉密集成资质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等级与条件第十条 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第十一条 涉密集成资质包括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取得总体集成业务种类许可的,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外,还可从事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和所承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

  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内承接涉密集成业务。承接涉密系统咨询、工程监理业务的,不得承接所咨询、监理业务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第十二条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二)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一)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二)保密制度完善;

  (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四)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应当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申请单位及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

  (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信息。第十六条 申请单位申请不同等级和业务种类的涉密集成资质,应当符合涉密集成资质具体条件的要求。

7. 怎么查询一家单位的涉密资质

查询不了,这些资料由国家保密部门负责管理,外人是不能查询的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主管机构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由国家保密局主管。
认证阶段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包括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和授予等5个阶段。
评分标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评分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含)以上为通过现场审查。

扩展资料: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
(三)注册地址;
(四)证书编号;
(五)资质等级;
(六)业务范围;
(七)发证机构;
(八)有效期和发证时间。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样式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怎么查询一家单位的涉密资质

8.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