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是否还有差额征

2024-05-11

1. 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是否还有差额征

总体范围: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4.航空运输企业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7.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9.劳务派遣服务政策(可以采用)
10.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二手房(不含自建、住房)
具体内容:
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税率:6%
注意:
(1)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若盈亏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注: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2)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条件同融资租赁)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航空运输企业
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9.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纳税人
①一般计税方法(可以选用)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②差额纳税(可以选用)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征收率:5%
(2)小规模纳税人
①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纳税人采用差额征税的,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二手房(不含自建、住房)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征收率:5%

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是否还有差额征

2. 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是否还有差额征税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

3. 经济代理服务?

1、经纪代理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什么时间内填写申报表申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享受免税规定的,放弃免税的,什么时间可以再申请免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4、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怎么确认收入?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所以企业销售货物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公司销售固定资产适用3%减按2%的简易计税方法,可以放弃减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付款方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济代理服务?

4.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确定从事代理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全额还是差额交纳?

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代理业务你是如何确认收入的,如果全额确认了收入就要按全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按差额确认的收入就按差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 小规模经纪代理,部分客户全额开的专票,部分客户全额开的普票,那么开普票这部分业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小规模经纪代理,部分客户全额开的专票,部分客户全额开的普票,那么开普票这部分业务与开专票一样处理,如果开的专票不可以差额征税,普票也不可以差额征税。

小规模经纪代理,部分客户全额开的专票,部分客户全额开的普票,那么开普票这部分业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6. 实行差额征税的都有哪些?


7. 人力资源差额征税的实际收入是差额收入还是开具发票的全额收入?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拓展资料】三、其他政策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此文件中从事人力资源的朋友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于人力资源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是不能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要全额计算。如果2015年全年的销售额超过了515万元,必须主动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否则将面临不允许使用开具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等惩罚性措施。如A劳务派遣公司2015年全年收到用工单位的工资等及管理费合计520万元,其中代发代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500万,管理费和服务费为20万元,在营改增后A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要及时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二、人力资源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对于劳务派遣维持原有的差额按5%征收率纳税不变是较好的方式,并可以对余额部分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征收率5%),对方可以获得营改增的抵税效应红利,代发和代缴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假定原来我们对管理费按5%开交纳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实际税负成为4.76%(5%/1.05),下降了0.24%。  三、人力资源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对于人力资源外包的销售额是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差额。可以选择简易按5%征收率征收,并对扣除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部分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征收率5%),对方可以获得营改增的抵税效应红利。代发和代缴的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开具普通发票。  四、人力资源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对于劳务派遣选择简易征税后其劳务派遣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人力资源差额征税的实际收入是差额收入还是开具发票的全额收入?

8.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的交增值税

增值税—按差额确定销售额的情形

一 、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提示】转让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重点提醒】
①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部分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为应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③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买入价的确定:
第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第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第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二 、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①融资租赁(直租)——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②融资性售后回租(回租)——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③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第一,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提示】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第二,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四 、航空运输企业——销售额中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五 、客运场站服务
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提示】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六 、旅游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提示】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七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提供建筑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出让收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②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③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补偿费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扣除。但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的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提示】差额计税时扣除项目的凭据: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①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③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④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例题·多选题】下列应税行为中,可以适用差额计征增值税的有( )。
A.客运场站服务
B.金融商品转让
C.旅游服务
D.货物运输服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D适用全额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