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需不需要请律师,怎么收费?

2024-05-09

1. 股票索赔需不需要请律师,怎么收费?

股民遇到证券虚假陈述,自己权益受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是否需要寻求律师帮助呢?其实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理论上讲,虚假陈述赔偿的案件,违法事实一致,各个日期的认定也一样,只要能够作出一个判决,其他案件都能够同案同判,所以股民自己原则上是自己可以提起诉讼的,但是其中有两个关键问题阻碍着非专业人士的维权之路,所以笔者仍然不建议自己单独提起诉讼,这样可能最后的结果事与愿违!

其一是如何获知法院是否已经审理过此类案件,如果之前没审过,那么绕开律师,就等于以一人之力在对抗上市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师,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其二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中涉及了许多法律专业知识以及办案经验,这一点对于非法律人士来说是很难具备的。比如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系统风险的扣除,损失的加权计算,法院的判案尺度等等。所以就如同生病找医生一样,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处理,这既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也是诉讼经济的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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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票索赔赢了,律师收取多少费用?

大部分股票索赔案件都是风险代理收费,前期可能就交诉讼费和差旅费(假设需要律师异地出差)。看最后法院判下来的金额乘上一个系数比例作为律师费。10~20%都算合理吧。

3. 索赔股票请律师费用怎么收

关于“索赔股票请律师费用怎么收”这个问题,股票索赔律师谢保平回答如下:
股票索赔案件为避免股民朋友二次受损,律师代理案件时一般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即前期不收取律师费,股民获赔后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报酬(也有个别律师前期会收取一些差旅费)。
投资者积极索赔短期来看有利于维护股民权益,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有益于净化A股市场。

索赔股票请律师费用怎么收

4. 股票索赔律师费怎么收

股票索赔律师费没有统一规定,推荐信誉好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这个机构拥有周旭亮、任战敏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导师 "。欢迎进行律师咨询,法律咨询。【→点击免费咨询金牌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为委托人办理法律事务,付出劳动的报酬;办案费是指除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和开支。其中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以时间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则根据律师的资历、声望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的地区因素等综合确定。该种收费方式一直在欧美国家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严格遵守相应的计时收费规则,并有较为完善的收费争议处理办法。从利益驱动的角度讲,计时收费方式驱动律师有较强的动力来保证其经办案件的质量,以提高其声望,来达到提高其小时费率的目的,客观上也保证了委托人的利益,实现了律师与委托人利益的结合。等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律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16年12月,北京举办第十三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暨中企新金融高峰论坛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荣获“2016助力企业金融风险防范示范单位” 。2017年11月25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京举办《胜诉共赢》新书发布会。2018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2018年度协办单位。

5. 股票索赔案件怎么收律师费用

1.
律师费用主要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度大小来收取的,我们收费一般是100万以内的案件标准收费是5%;具体收费当然还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与律师协商

股票索赔案件怎么收律师费用

6. 股票索赔律师费怎么算

股票索赔案件为避免股民朋友二次受损,股民获赔后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报酬。具体推荐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任战敏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导师 " 。 【→点击免费咨询金牌律师】 原告前期仅需支付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按照法院开具的单据实际金额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属账、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法院诉讼费按索赔金额约1-2%计算。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在官司结案后,按照输赢的比例,则法院将诉讼费退回给当事人。此外,部分律师团队对部分索赔案件,也会全额实行风险收费。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执业风险。通常的做法就是律师团队代垫诉讼费,即股民索赔在拿到赔偿款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过,这种模式的收费,一般律师费的比例在30%左右。(收费标准仅供参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法律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14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总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核心区域,毗邻天安门、央行、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银监会、股转公司及各大银行总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先后被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青年报》、《中国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报道。实力雄厚,值得信赖。

7. 股票索赔的话成都律师费收多少

按照收费的标的的百分比收取,也可以和律师协议收费。

股票索赔的话成都律师费收多少

8. 炒股损失索赔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索赔的步骤是什么?

1、股票索赔条件范围(时间):实施日到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没有卖出的股票。其中揭露日确定的非常关键,决定着是否能够获赔,赔偿多少问题,但也最为复杂,对此韩友维律师有专门文章论述,在此不再涉及。
2、差额损失计算方法:买入平均价减卖出价(或基准价)
    其中买入平均价的计算方法最为复杂,下面将专门论述。卖出价一般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基准价也较好确定。
3、印花税目前为千分之一,佣金按照实际收取金额计算,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利率计算,计算期间从买入到卖出或基准日。以上计算基数为差额损失金额。
4、关于买入平均价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若干规定》对买入平均价格如何计算,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最高法院通过公布案例的方式变相认可了股票索赔差额损失计算方法属于法院自由裁量范围。各地法院计算方法标准不一、千差万别,同一个案件如果由不同的法院审理,损失认定金额会相差很大。韩友维律师团队综合当前各方观点,将股票索赔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法归纳为三类、六种:三类是指算术法(不计算卖出股票)、冲抵法(冲抵卖出股票)、加权法(计算卖出股票);以上每类下分2种共6种。
 
(1) 简单算术平均法:即不考虑投资人每次买入股票数量,单纯考虑每次买入股票的单价,将所有单价根据投资人买入股票次数做平均化处理,确定买入均价。
(2) 综合算术平均法:即不考虑卖出股票,将买入股票的总金额与买入股票的总数量相除得出买入平均价。如南京中院、成都中院、宁波中院。
(3) 先进先出法:即投资人最先卖出的股票推定为其最先买入的股票,两者进行冲抵,将未冲抵的买入股票依据买入价进行均价计算。如南宁中院、广州中院。
(4) 后进先出法:即投资人最先卖出的股票推定为其最后买入的股票,两者进行冲抵,将未冲抵的买入股票依据买入价进行均价计算。如济南中院。
(5) 普通加权平均法:即投资人将其所购买的所有股票总价与其在揭露日前出售的所有股票总价相减,同时,将其所购买的股票总量与卖出股票总量相减,最后,将股票总价之差与股票总量之差相除,计算出每一股对应的均价,如丰华股份案。如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北京二中院等。
(6) 移动加权平均法:即将投资人每笔买入与下一笔买入进行加权计算,将得出的结果再与下一笔买入进行加权计算,如此循环,直至计算至最后一笔买入。如广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