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

2024-05-10

1. 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如下:
1、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包装袋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3、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4、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7、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8、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等。
9、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11、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可以毁形,在1:50的84消毒液中浸泡6小时后,焚烧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

2. 医疗设备回收需要什么资质?

法律分析:医疗设备回收所需资质如下:1、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的)。2、医疗器械回收许可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年检的)。4、税务登记证。5、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3. 废品站回收到医疗设备有没有犯法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废品站可以收无污染的医疗设备。不能回收,污染物装黄色医疗废弃物标识塑料袋,用品毁形装黄色锐器盒,集中焚烧。开三联单,医疗单位有详细计录时间,公斤,护士,焚毁人。疾控中心负责检查。【摘要】
废品站回收到医疗设备有没有犯法【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废品站可以收无污染的医疗设备。不能回收,污染物装黄色医疗废弃物标识塑料袋,用品毁形装黄色锐器盒,集中焚烧。开三联单,医疗单位有详细计录时间,公斤,护士,焚毁人。疾控中心负责检查。【回答】
法律依据:根据巜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或不足5000元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拓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回答】

废品站回收到医疗设备有没有犯法

4. 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废物有哪些?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医疗垃圾

5. 医疗废弃物怎么处置?

医疗废弃物处置方法有下面几种:
一、卫生填埋法
卫生填埋法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为无害的物质。医疗废物的填埋系统如果没有防渗措施,各种有毒物质、病原体、放射性物质等会随雨水渗入土壤,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类健康。
因此,卫生填埋场需经过科学的选址,并用粘土、高密度聚乙烯等材料铺设防渗层,还必须设置填埋气的收集和输出管道,所以采用填埋处理法必须非常慎重,一定按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预处理。

二、高温焚烧法
焚烧处理是一个深度氧化的化学过程,在高温火焰的作用下,焚烧设备内的医疗废物经过烘干、引燃、焚烧三个阶段将其转化成残渣和气体,医疗废物中的传染源和有害物质在焚烧过程中可以被有效破坏。
焚烧技术适用于各种传染性医疗废物,焚烧时要求焚烧炉内有较高而稳定的炉温,良好的氧气混合工况,足够的气体停留时问等条件,同时需要对最终排放的烟气和残渣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高压蒸汽灭菌法
压力蒸汽灭菌处理方法的原理是医疗废物在高温、高压的工艺条件下运行20 min以上,压力蒸汽穿透物体内部,使微生物的蛋白质凝固变性而被杀死。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此处理方法时必须对医疗垃圾进行破碎处理,破碎可以在蒸煮前也可以在蒸煮后,但国家环保局公布《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破碎后的尺寸不得大于50mm。这种方法不适宜处理病理性垃圾,如人体组织和动物尸体等,对药物和化学垃圾的处理效率也不高。

四、热解法
热解是利用垃圾中有机物的不稳定性,在无氧或缺氧的条件下对之进行加热蒸馏,使有机物产生热裂解,经冷凝后形成各种气体、液体和固体,从中提取燃料油、油脂和燃气的过程。

五、微波消毒处理法
微波消毒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但是目前仍仅限于小批量、间歇式的处理医疗废物,不能满足大批量、连续式处理医疗废物的要求。

医疗废弃物怎么处置?

6. 医疗废弃物怎么处置?

一、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包装袋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四、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七、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等。
九、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十、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一、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可以毁形,在1:50的84消毒液中浸泡6小时后,焚烧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置备注:
1、废弃的麻醉、精神性、放射性、毒性等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2、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3、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法律分析: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一、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但包装物和容器应符合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六、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
九、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十、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社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备注:
1、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依照有关法律的行政法规执行。
2、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3、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5、隔离的传染并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8. 医疗废物处理机械

医疗废物处理设备有以下几类:
1、微波消毒设备。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设计为一个最少操作者操作的自动运行系统。子系统包括上料系统、破碎系统、微波消毒系统、出料系统、蒸汽供给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

2、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用于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范围为医疗废弃物中类别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人的肢体、器官除外,也可在发生疫情时处理病死家禽。

3、周转箱自动清洗机。为高压喷淋清洗周转箱的设备,用于清洗100升、240升规格的医疗废物周转箱。采用通过式喷淋的清洗方式,设预冲洗段、消毒冲洗段,清洗效果好,合理设计各喷淋段流量,节约水资源。

医疗机械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