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的失业金用退还吗?

2024-05-09

1. 已领的失业金用退还吗?

法律分析:
在找到新公司以后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在找到工作以后却依然领取着失业金就属于欺骗行为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已领的失业金用退还吗?

2. 已领的失业金怎么退还流程

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 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1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的才可以退还失业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 领到手的失业金可以退回吗

可以领取,但不可以退回。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办理失业手续,然后才能领取失业金。根据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两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领到手的失业金可以退回吗

4. 失业金怎么退回去

法律分析: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对于那些不满足领取条件,违规领取失业金的行为会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5. 领了失业金能退吗

法律分析:需要退,在找到新公司以后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在找到工作以后却依然领取着失业金就属于欺骗行为了。但是只退还最后3月的那部分就好。因为前面2月确实是失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制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制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了失业金能退吗

6. 失业金怎么退还?

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新单位办理社保时,公民的失业金就会停止支付,可以依法要求社保在重新参保之前一次性支付你的失业保险金。也即需要退还的只是找到工作后当月领取的失业金。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二、领失业金的条件
1.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2.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3.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4、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5、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金领取的办理流程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那些非自愿离职的职员,一般在进行失业确认之后,都是可以到相社保局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在职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就需要停止发放了,对于找到工作当月,已经领取了失业金的情形,需要按照规定退还。

7. 领过的失业金什么情况要退回

法律分析:在已经找到工作却依然继续领取失业金的,需要退还工作后领取的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过的失业金什么情况要退回

8. 领了失业金能退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领了失业金是不能退的哦,失业保险没有退保功能,因此,是不能退还的。满足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参保人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摘要】
领了失业金能退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领了失业金是不能退的哦,失业保险没有退保功能,因此,是不能退还的。满足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参保人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回答】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如果符合: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领失业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