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05-14

1. 合同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金作出规定的法律是《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等,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交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 合同保证金法律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金作出规定的法律是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等,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交定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五百零九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在项目招标合同当中,签合同的时候会先要求中标者提交保证金,类似于买卖合同,转让合同,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等,并没有要求必须让合同相对方交保证金,所以,保证金从来就不是合同当中必须要存在的条款。
一、中标后未签订合同成不成立
中标后未签订合同不成立。中标通知书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签订其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3. 合同保证金有什么法律规定

合同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有如果债务人按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金应退还给当事人或者抵作价款;若是债权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金可以退还;若是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金可以不退还。
一、有疫情的情况下买房能退定金吗
定金不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并不因为疫情严重就可以退还;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门面没有到期退租是不是违约
1、首先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退租属于单方面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押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押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合同内虽然没有说明押金不退,但也没有写押金退还,因此只能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自己提前退租原因,得到对方谅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你方退租撤场日期、水电等费用的清算、押金如何退还,全额还是部分退还的等退租相关问题。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押金的性质是对租赁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完好的保证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房屋设施因租客损坏的,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租房合同没到期,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租期未满退房或者转租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若在租赁合同上没有对押金有直接约定的,押金应退给租客。
三、共同借款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共同借款人有连带责任:
1、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还;
2、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超过两人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超过两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每个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履行义务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合同保证金有什么法律规定

4. 合同法规定的保证金是多少

合同保证金是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三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

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5. 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6. 合同法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7. 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8. 保证金法律条款

目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金作出规定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交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