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的含义是什么?

2024-05-21

1. 撤回的含义是什么?

意思表示的撤回的含义是:在意思表示作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意思表示的行为人欲使该意思表示不发生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一、意思表示生效时间是多久
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一般是即时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二、无相对人意思是什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概念就是没有相对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比如说立遗嘱。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相对立的,反观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就是该意思表示必须要有相对人的存在才能成立的,比如说签合同的时候,不能自己跟自己签订所谓的合同。
三、阴阳合同合同书违法吗
阴阳合同是违法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效力。如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回的含义是什么?

2. 撤回的基本解释

1、[withdraw;recall]∶召回派出去的,如军队从特定位置或地区有秩序地撤退。2、[retract;revoke]∶收回发出去的,常指收回所说的话或对某人不信任的暗示。一个由自己撤其批评的机会。

3. 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法律分析:概念与效力等不同:
1、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2、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4. 撤销和终止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两者目的不同。
二、撤销的内容不同。
三、行使阶段不同。
四、行使条件不同。
五、行使后果不同。
六、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 撤销和终止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两者目的不同。
二、撤销的内容不同。
三、行使阶段不同。
四、行使条件不同。
五、行使后果不同。
六、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和终止的区别

6. 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概念与效力等不同:
1、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2、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
一、合同承诺期限内反悔吗?
合同承诺期限内不能反悔。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就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违反要约效力约束应承担违约责任,受要约人因承诺该要约而拒绝他人相同的要约,或为了履行合同做必要准备所受到的损失,可以请求要约人赔偿。
二、合同要约撤回的认定标准主要有哪些?
合同要约撤回的认定标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
三、要约是怎样的效力?
要约的效力是: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约束,不能随意撤回或撤销;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也需要受到要约的限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7. 撤销和终止的区别

一、两者目的不同。二、撤销的内容不同。三、行使阶段不同。四、行使条件不同。五、行使后果不同。六、适用范围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和终止的区别

8. 什么是意思表示的撤回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作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意思表示的行为人欲使该意思表示不发生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所以可以撤回,是因为意思表示生效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在其尚未生效之前,不会对意思表示的相对人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行为人使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不产生预期的效力,这也是对行为人意思自由的充分尊重。因此,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