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监管包括哪些

2024-04-28

1. 市场准入监管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2、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3、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章。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第一百三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市场准入监管包括哪些

2. 市场准入监管的市场准入监管的内容

发放保险许可证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申请者应向监管机构提交自己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证据。申请者应提交营业计划,描述其拟经营的业务。此计划应当较好地展示该公司在最初几年里有能力保持良好的资产状况,并可随时履行其义务。营业计划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公司准备承担的风险和义务;(2)再保险安排;(3)筹建费用估算及相应金融资产;(4)业务发展规划。由于保险业内发生的问题许多都归咎于高级管理人员,因此,监管机构应该慎重地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是否合适。监管机构有权知道在拟设公司中直接或间接参股的自然人或法人的情况。如果发现参股人有以下问题,则应当拒发许可证:经济处境艰难;正在或曾经直接或间接卷入非法交易,或为非法目的(例如洗钱)而企图借助拟设立的保险公司;可能妨碍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监管机构也可以核查拟设公司所属集团的结构是否透明,并能够确认该集团在监管方面不会出问题。监管机构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交拟设公司与其他方面签订的重要协议或合同,特别是与拟设公司有重大关联、向其他公司转移某些职能、影响公司财务状况或其他不利于有效监管的契约。如果监管机构有理由反对这些协议或合同,则可以拒发或撤回许可证。在设计险种方面,除非确有必要,保险公司可以不受监管。然而,监管机构有权知道即将上市的险种的详细资料。监管机构应有权获知保险公司保费计算的有关技术资料。监管机构应对保险公司,特别是刚刚运营的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险种的技术基础进行系统的审核。在强制保险、替代保险和人寿保险领域,法律或监管机构应当推荐一般统计基础和估算原则。在个别案例中,监管机构有权直接指定精算师对险种的技术基础进行核查,如果危及保险公司的清偿能力,监管机构有权进行干预。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提交给监管机构,或由监管机构发布,必要时,还应经监管机构批准。监管机构还应审核公司精算师、审计师的资格、可靠度和声誉。

3. 市场准入监管的介绍

市场准入监管,保险监管的内容之一。市场准入是确保保险机构能够随时履行其义务,从而使境内外投保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的第一步,也是监管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对市场准入有明确规定。

市场准入监管的介绍

4. 市场准入监管的市场准入监管的要求

监管机构颁发许可证时应考虑到保险业务的类别,特别是应考虑到那些特殊的保险类别。对于监管机构来说,保险公司经常定期申请延长许可证的期限,是监督保险公司按规划开展业务的有效手段。所谓“保险业务”应理解为根据本国法律而被称为保险的业务。对于保险业务不同的理解,特别是牵涉到跨国经营的时候,将会导致一些监管方面的问题。在涉及境外保险公司的申请时,在颁发许可证之前,申请者必须向东道国监管机构提交公司地址、拟承保险种、母国保险监管机构的确认书等文件。涉及到“短缺险种”的时候,本国法律可以规定境外保险公司不必持有许可证即可承保这些风险。同样道理,本国法律也可以允许境外保险公司不必取得许可证即可承保海运、商务运输和国际货物转接等保险业务。公司运营期间,应持续地符合所有的监管要求应当要求保险机构的总部及其核心管理机构设在颁发许可证的母国管辖区内。除与保险有关,或为经营保险而必须开展的业务以外,保险机构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只有在有限的特定条件下,才可以特许保险机构经营与保险无关的业务。

5. 市场准入的条件有哪些

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如下九个方面:1、具备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应该具备供应经营的范围;3、有效的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4、国家或者公司要求的资质;5、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6、完整的质保体系,三年内无质检不合格;7、具有合同履行与售后能力;8、控制总量下,新准入供应商先淘汰后准入。9、其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一、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等。二、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市场准入的条件有哪些

6. 市场准入机制属于管理类吗?

宽泛来讲,市场准入机制属于管理类,属于行政管理。
严格来讲,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确立、审核和确认的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资格的实体条件和取得主体资格的程序条件。是某种行政许可行为的确定。
其表现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市场主体资格的条件及取得程序,并通过审批和登记程序执行。

7. 市场准入的条件有哪些

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如下九个方面:
1、具备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应该具备供应经营的范围;
3、有效的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
4、国家或者公司要求的资质;
5、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6、完整的质保体系,三年内无质检不合格;
7、具有合同履行与售后能力;
8、控制总量下,新准入供应商先淘汰后准入。
9、其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
一、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等。
二、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市场准入的条件有哪些

8. 市场准入的条件有哪些

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如下九个方面:1、具备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应该具备供应经营的范围;3、有效的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4、国家或者公司要求的资质;5、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6、完整的质保体系,三年内无质检不合格;7、具有合同履行与售后能力;8、控制总量下,新准入供应商先淘汰后准入。9、其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一、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等。二、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