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财产纠纷起诉书?

2024-05-09

1. 怎么写财产纠纷起诉书?

法律分析:
财产纠纷的起诉书都是居中先写起诉书的标题,之后原告需要对本人及被告方的一些信息进行介绍,诉讼状当中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得结合财产纠纷的实际情况写,在诉讼状结尾的部分要标注清楚起诉的时间,本人的签名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怎么写财产纠纷起诉书?

2. 财产纠纷如何写起诉书

起法院起诉,最先开始要做到事情就是写好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证号码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
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协商无果。
(二)提起财产诉讼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基本上均以诉讼的形式表现出来,有下列情形可向法院提起财产诉讼:
1、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或者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则可以提起诉讼。
二、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3. 怎么写财产纠纷起诉书

法律分析:财产纠纷的起诉书都是居中先写起诉书的标题,之后原告需要对本人及被告方的一些信息进行介绍,诉讼状当中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得结合财产纠纷的实际情况写,在诉讼状结尾的部分要标注清楚起诉的时间,本人的签名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怎么写财产纠纷起诉书

4. 民事债务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民事债务纠纷起诉书需要包括以下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具体信息;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具体信息;3、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 财务纠纷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
欠款起诉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之后等到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衍生问题:
宣判程序是什么?
(一)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三)法院一律公开宜告判挟,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财务纠纷怎么起诉

6. 财产纠纷诉讼书怎么写

财产纠纷的起诉书都是居中先写起诉书的标题,之后原告需要对本人及被告方的一些信息进行介绍,诉讼状当中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得结合财产纠纷的实际情况写,在诉讼状结尾的部分要标注清楚起诉的时间,本人的签名等内容。
一、起诉状的副本和正本的内容一样吗
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内容是一样的,交到人民法院的诉讼状叫做正本;由人民法院送达被告人的诉讼状叫做副本。与此案件的诉讼状是否复印无关。正本和副本唯一不同的是,正本的结尾写明本诉状副本X份,副本没有。诉讼状无论是正本还是副本,原告人都需要亲笔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只要有确定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只有合同复印件,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的,而且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时可以暂时不向立案庭提交证据原件,只要提供复印件给法院即可。但是在庭审时,举证质证环节就必须提交原件。
二、民间借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诉状:
1、标题。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2、列出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如果有第三人,还应列出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应当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顺序说明;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按序号分开,每一条都应当按照请求依法判决的格式写。此外,一些法院现在要求诉状列出案因,但案因不是必须的;
4、事实和理由。先说明事实,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和提起诉讼的理由;
5、文章结尾。文章结尾应写明提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和起诉时间。至少一份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必须由具状人签字。
三、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填写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向本地律师咨询代写诉状。标题写合同诉讼状,正文第一行写上原告基本信息,提行,写明被告基本信息(公司名字、住所地。经营地、联系电话等),提行写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提行写案由,提行写明诉讼请求,提行写事实与理由,提行写上起诉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来,恳请贵法院支持原告请求,提行写上此致,提行协商请求法院(xx人民法院),提行在右下角写上起诉人姓名,提行右下角写上写起诉状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7. 财务纠纷怎么起诉

在大家生活中的话也是经常会出现一些借款行为的,通常都是因为自身的资产不够而偏偏又急用钱的情况下才会去借款,那如果是借款期限已到没有能力偿还的话也是会被人直接起诉的。那么,财务纠纷法院起诉的程序?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财务纠纷法院起诉的程序      债务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是: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欠款起诉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之后等到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六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债务纠纷起诉费用多少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债务纠纷纠纷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财务纠纷法院起诉的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债务纠纷诉至法院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财务纠纷怎么起诉

8. 债务纠纷起诉书如何写

起诉状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
4、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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