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转让公司的股权

2024-05-09

1.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的股权

股权转让款,是新旧股东之间的事,与企业无关。
A公司分录:
借:实收资本--B公司   25.54万元
贷:实收资本--老板     25.54万元
B公司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1.7万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31.7万元
老板缴纳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 31.7-25.54)*20%=1.232万元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的股权

2. 企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没有什么限制,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提交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等等。
一、无偿转让股权如何缴税
无偿转让股权,可以分为个人无偿转让和公司无偿转让,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亲属间无偿转让或有其他税务机关规定的特殊情形,视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无法提供转让系有正当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则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法律依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法院股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拍卖股权的流程如下:
1、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估;
2、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确定拍卖保留价;
5、举行拍卖会;
6、确认拍卖结案。
个人股权转让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三、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吗
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二、国有股权转让的要求如下:
1、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3、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综上所述,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如果股权转让就需要服药要求。包括调整投资结构等,如果不符合就无法进行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3. 个人股权如何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个人股权如何转让

4.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给自己公司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个人股权如何转让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缴纳相应税费,最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个人股权如何转让

6. 个人转让股权给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的原值是按该股东投入的股本来计算。
例如:个人初始股本100外,转让价格120万
那么应交个人所得税=120-100=20*20%=4万
另外,股权转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变更股东时,工商局不会批准的

7. 个人股权如何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缴纳相应税费,最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一、股东变更法律依据
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公司增资。股权转让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增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变更后,应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不同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不同股权转让是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个人股权如何转让

8. 个人股权怎么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缴纳相应税费,最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一、股东退股怎么分配股份
股东通过股权转让退股的,股份由受让人取得。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赠与手续如何办理
股权赠与手续办理: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1、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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