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房有些房主维修基金不交房子顶楼需要维修怎么办?

2024-05-15

1. 搬迁房有些房主维修基金不交房子顶楼需要维修怎么办?

公共维修基金每户必须交
在北京的话是物业公司先行垫付拖欠维修基金的房间,补齐后动用维修基金维修相关公共区域
一般来说是通过业委会或者物业催收拖欠维修基金的业主,如果他们还是不交,那么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下面是某地的一个案例
业主拒缴物业维修基金是否合法?2004年3月,被告乙公司取得某小区大厦底层、二层房屋的产权,乙公司未支付过上述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2010年9月,原告甲经征求业主表决意见,决定由业主大会代表业主提起追讨维修资金的诉讼。业主大会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就其所有的大厦底层、二层的房屋向原告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被告乙公司辩称,其于2004年获得房地产权证,至本案诉讼有6年之久,原告从未主张过维修资金,该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原告诉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依据上述规定,维修资金性质上属于专项基金,系为特定目的,即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设的资金。它在购房款、税费、物业费之外,单独筹集、专户存储、单独核算。由其专用性所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并非源于特别的交易或法律关系,而是为了准备应急性的维修、更新或改造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于共有部分的维护关乎全体业主的共同或公共利益,所以维修资金具有公共性、公益性。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是一种旨在维护共同或公共利益的法定义务,其只存在补缴问题,不存在因时间经过而可以不缴的问题。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搬迁房有些房主维修基金不交房子顶楼需要维修怎么办?

2. 住房不到十年维修基金挪它用,再维修房子该不该让业主交钱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3. 维修基金没交起,怎么维修顶楼

小区楼顶漏水,保质期以过,并且没有交维修金,如果小区没有专门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出现顶楼漏水时,需要全体业主掏钱维修,相关维修费用按照居住面积大小均摊。小区顶楼属公共区域,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维修费用需要均摊。故顶楼用户就需要按照自身居住面积的大小掏钱去维修了。另外,还是需要在强调一下地是,楼顶平台的所有权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业主享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全体业主的权利,由全体业主共同支配。但因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在楼顶平台所有权为该建筑物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前提下,所有人应可以通过约定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享有。但是,这时候只能约定由楼顶平台所有人,即全体业主对其使用权进行处分。而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平台归属于该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的,这个约定应为无效,是不能对抗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摘要】
维修基金没交起,怎么维修顶楼【提问】
小区楼顶漏水,保质期以过,并且没有交维修金,如果小区没有专门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出现顶楼漏水时,需要全体业主掏钱维修,相关维修费用按照居住面积大小均摊。小区顶楼属公共区域,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维修费用需要均摊。故顶楼用户就需要按照自身居住面积的大小掏钱去维修了。另外,还是需要在强调一下地是,楼顶平台的所有权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业主享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全体业主的权利,由全体业主共同支配。但因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在楼顶平台所有权为该建筑物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前提下,所有人应可以通过约定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享有。但是,这时候只能约定由楼顶平台所有人,即全体业主对其使用权进行处分。而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平台归属于该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的,这个约定应为无效,是不能对抗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回答】

维修基金没交起,怎么维修顶楼

4. 缴纳维修基金的小区.修房顶业主还需要掏腰包吗

您好!
是不用业主给钱了的,1、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2、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3、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E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F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B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D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E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F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G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望采纳,谢谢

5.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归谁维修

如果业主不维修,有关业主可以自行请施工队维修,费用可以从物业收取的维修基金中支付,当然要做好证据的保留的工作,比如维修所开支的各项开支票据。
一、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投诉
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标准: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这里的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从专业角度解释,即是否对购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有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等。如果业主在保修期内不积极整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2、如果与开发商不成功,业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过程中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3、注意保留问题的证据,保留相关费用,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维修费用。
二、新房子有质量问题哪里处理
业主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企业主张维修责任,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超过保修期限的,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
三、现在疏通下水道物业负责吗
下水管被堵造成损失,先要弄清楚原因。如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并维修,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所致,则应由业主向楼上业主索赔。如果不能确认是哪家业主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楼上所有使用该下水管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如果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并维修,就不必承担责任。至于租户承租户之间就要相互协调,因为除非是业主的责任,业主完全可以拒绝付款。下水道属于公用设施,如果楼主居住的小区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可申请(物业主管部门)启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疏通维护;如果没有交付基金,可以大家兑钱自行找人,如果有物业管理,可以让他们负责联系施工队,大家筹钱一起监督施工作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部令第19号《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住宅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属于住宅的共用部分,不属于某一住户所有,任何一层居民都没有专用权。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归谁维修

6.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归谁维修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一般是归物业管理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因为房屋质量的原因,导致房屋顶出现漏水的情况,而小区内又没有物业的,可以与楼栋业主协商共同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维修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7.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归谁维修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一般是归物业管理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因为房屋质量的原因,导致房屋顶出现漏水的情况,而小区内又没有物业的,可以与楼栋业主协商共同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维修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没有维修基金房屋顶归谁维修

8. 维修基金使用完了咋办别的楼层房子修还需要我们拿钱

亲您好,维修基金使用完了别的楼层房子修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摘要】
维修基金使用完了咋办别的楼层房子修还需要我们拿钱【提问】
亲您好,维修基金使用完了别的楼层房子修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回答】
维修基金是可以交的吗?【提问】
那要交多少钱呢【提问】
只要是本小区的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要缴纳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回答】
如果是你们有业主大会,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回答】
一般情况,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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