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4-05-09

1.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
(2)合同的形式
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3)、续订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双方默认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应包括原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所以劳动合同的续订是可以默示的。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
(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3.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如果达到以下情形,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形态的一种,并非不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或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指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需要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留用的情况: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如果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条例不难理解,明文规定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根据最新法律文件,公司有责任督促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但关键问题是,劳动者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有建立实际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也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吃亏了。

建议你搜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之类的。 

双倍工资的问题:
超过一个月,一年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月开始每月付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尽早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前还是双倍工资计算,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之后便不再实行双倍工资,应按合同规定工资支付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说的情况只有在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说的情况是按八十七条(包括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 
1、提前用工不满一年的,每月应支付双倍工资
2、提前用工满一年的,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若你不想继续做这个工作了,没签合同的时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若公司每月都支付你工资了,现在又给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就别再追究了。个人建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可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一定同意。

2、上海高院有规定,我原文复制给你:
(二)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当事人订立了固定期限合同的效力: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期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也就是说,第三次续订的固定期限合同仍然有效。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工作满十年,可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上海高院2002年有一个文件这样规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双方原签有固定期合同,劳动者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答: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仅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若你父亲目前不够十年,可以先同意公司的要求,先到分公司工作(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视为与总公司一个主体),等满十年后,可以依法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觉得回复不错,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