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哪些变化?

2024-05-10

1. 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哪些变化?

投资门槛降至1万元
作为一项重要调整,办法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专家表示,投资者门槛降低,意味着银行理财的客户范围扩大,有利于增强资金募集能力,做大行业规模。为加强投资者保护,办法规定,理财产品销售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切实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
打破刚兑 产品净值化管理
与资管新规的要求保持一致,办法要求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意味着打破刚兑在银行理财领域将成为现实。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实现净值化管理,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打破刚兑,净值化管理的原则在资管新规中已经明确,一些银行已经开始对产品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也要有心理准备,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规范投资非标
非标资产透明度较低、流动性较弱,有的还投向了限制性领域。资管新规对投资非标进行了严格规范。该办法中,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的原则得以延续,表明监管部门严格规范非标投资的态度。办法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当为封闭式理财产品,且需要期限匹配。在限额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银行总资产的4%;投资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据了解,目前20多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中,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为15%左右。
消除多层嵌套
针对部分银行通过购买资管产品,形成层层嵌套,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底层资产情况等问题,办法要求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专家表示,这有助于缩短融资链条,防止资金空转,增强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规范管理现有保本理财产品
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两大类。在打破刚兑的要求下,现有保本型理财产品该如何管理?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该负责人表示,结构性存款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存在本质差异,要纳入银行表内核算、计提资本和拨备等。
过渡期自主制定整改计划
办法的过渡期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办法规定,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来源:  新华网

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哪些变化?

2. 银行理财有哪些变化?


3. 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哪些变化

投资门槛要降低了、刚兑要打破了——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六大变化
市场期待已久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降低投资门槛、打破刚兑、规范投资非标、消除多层嵌套等一系列要求,将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深刻变化,有利于行业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1:投资门槛降至1万元
作为一项重要调整,办法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专家表示,投资者门槛降低,意味着银行理财的客户范围扩大,有利于增强资金募集能力,做大行业规模。
为加强投资者保护,办法规定,理财产品销售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切实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
2:打破刚兑 产品净值化管理
与资管新规的要求保持一致,办法要求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意味着打破刚兑在银行理财领域将成为现实。
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实现净值化管理,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
打破刚兑,净值化管理的原则在资管新规中已经明确,一些银行已经开始对产品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也要有心理准备,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3:规范投资非标
非标资产透明度较低、流动性较弱,有的还投向了限制性领域。资管新规对投资非标进行了严格规范。该办法中,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的原则得以延续,表明监管部门严格规范非标投资的态度。
办法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当为封闭式理财产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在限额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银行总资产的4%;投资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
据了解,目前20多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中,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为15%左右。
4:消除多层嵌套
针对部分银行通过购买资管产品,形成层层嵌套,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底层资产情况等问题,办法要求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专家表示,这有助于缩短融资链条,防止资金空转,增强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5:规范管理现有保本理财产品
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两大类。在打破刚兑的要求下,现有保本型理财产品该如何管理?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结构性存款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存在本质差异,要纳入银行表内核算、计提资本和拨备等。
6:过渡期自主制定整改计划
办法的过渡期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
办法规定,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

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哪些变化

4. 银行理财3大新变化哪些值得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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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连续3个月下降
数据显示,5月份理财产品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2%,较4月份下降了0.03个百分点,这也是继3月份以来的连续第三个月下跌。其中,5月份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1002款,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25%,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2549款,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32%,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7914款,平均预期收益率为5.05%。
2.在资管新规中,明确规定,两年过渡期后,银行将不能再发行保本理财产品。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5月份,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占比为30.97%,较4月份下降了2.18个百分点,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3.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大幅下降
除了保本理财产品外,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也是大幅下降。数据显示,5月份银行3个月以内理财产品2901款,占比为24.44%,较4月份下降了4.87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非常之大。
延伸阅读:银行理财系列指数每日数据播报
截至6月13日,银行理财综合收益指数为4.75%,较修正后的前一期数据下行2BP;国有大行理财产品指数为4.63%,下行1BP;中小银行理财产品指数为4.89%,下行3BP;保本类理财产品指数为4.19%,下行1BP;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指数为4.81%,下行2BP;短期限理财产品指数为4.60%,下行2BP;中长期理财产品指数为4.81%,下行2BP;短期限非保本理财产品指数为4.66%,环比下行4BP。

5. 银行理财的发展对银行未来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会有以下这些问题的影响

1.货币政策的影响,银行的理财产品可以说脱离了传统意义的资金流,进入了一种新的流通环境,这种环境对于银行的收益以及回报会更高,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提升信用提升服务的一种手段,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可以帮助银行吸引更多的客户,吸收更多的资本,客户在未来对于银行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提升信用,提升银行服务,都至关重要。

银行理财的发展对银行未来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6. 银行理财新规将带来哪些变化

《理财办法》在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穿透管理和理财投资顾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要求,与其他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引入24小时投资冷静期

《理财办法》引入了投资冷静期的规定。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公募理财并没有24小时冷静期的要求。

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主要是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ABN明确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理财办法》明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ABN(资产支持票据)正式纳入。

7. 银行理财新变化,来看!

解读1:打破刚性兑付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某款理财产品亏损、或者预期收益达不到那么多时,银行出资金来垫付,这个以后也不允许了。产品亏损全部由投资者自己承担,所以大家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该更加慎重。

解读2:严禁高杠杆
新规要求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所谓杠杆就是用理财产品总资产除以理财产品净资产,这个规定可以降低产品的风险性。
解读3:结构性存款
新规同样对结构性存款作出了要求,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规范结构性存款的发展后,未来的增速可能会放缓,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还是利大于弊的。
解读4:过渡期
这次理财新规的过渡期依然是2020年12月31日,也就是还有两年半的时间,大家不用太过担心,银行肯定也会一步步慢慢调整的。
以上就是关于银行理财变化的分享,送给大家,希望对你的理财之路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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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2008 年以来,我国尽管面临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境内外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场动荡不安的局面,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仍然创下历史新高。银行理财产品的样式种类、发行款数与资金规模都在急剧膨胀。2008 年各主要商业银行累计发售7799 期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约合人民币为23055 亿元。同期保险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新募集资金分别约为6243 亿元、5637 亿元、1827 亿元和226 亿元。无疑,银行理财产品已稳居理财市场的第一位,规模超过其他类别理财产品的总和,成为推动国内理财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
  
  2009 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行数量累计为7850 款。进入2010 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快速增长的步伐未有减慢迹象,截至9 月29 日,共有102 家商业银行发行了8051 款银行理财产品,超越2009 年的全年发行数量。中国理财市场目前还是个新兴市场,以前都是照搬别人的模式,国内银行只获取微薄的代销费用,真正管理产品的是研发该产品的国外银行,巨额利润也被他们获取。然而,金融危机使国外银行产品的设计和运作能力受到质疑。因此金融危机之后,国内银行逐渐开始组建自己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对产品进行自主研发、自主投资和自主管理,自主研发产品将成为今后理财市场的主流。面对来自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银行在理财产品业务创新方面将不得不越来越谨慎。
  
  随着中国经济规模的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财的需求已经被释放出来。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前景十分看好,未来十年间,将会以超过中国GDP 的增长速度而高速发展。近年来,在我国金融领域理财业务发展迅速,理财机构类型多样,产品种类繁多,投资渠道逐步扩大,市场规模增长迅速,机构合作日趋紧密。综合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有如下特点:
  
  1. 理财机构类型多样。我国开展理财业务的既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有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具体包括: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此外,还有部分带有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财务管理性质的企业、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和个人也涉足理财业务,我国理财机构类型多种多样。
  
  2. 理财产品种类繁多。2004 年开始,我国各家金融机构陆续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作为专业化的信托业务经营机构,开展面向特定客户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和面向非特定投资者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从1995 年开始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面向特定客户的定向资产管理、面向非特定投资者的集合资产管理和针对特定资产的专项资产管理三类。2005 年年初我国出现了首个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05 年年底,银监会允许获得衍生品业务许可证的银行发行股票类挂钩产品和商品挂钩产品,为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的大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银行理财产品从此得到较快发展,权益挂钩、项目融资、新股申购、QDII 等类别的新产品不断涌现,我国理财产品种类繁多。
  
  3. 监管制度,内控制度不完善。我国现在跨行业、跨市场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也已形成了票据、债券、股票、基金、期货、黄金等比较完整的产品系列,同时还出现了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交易、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交易、权证等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理财产品收益明显下降,风险程度上升。理财产品售后纠纷一再发生。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的监管制度和内控制度还有待完善。
  
  4. 缺乏高素质理财业务人员。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股票、基金、保险、国债、信托、外汇等多个领域,因此,对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资格一般都有具体要求,已明确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职业操守、相关限制及违法责任。保证相关理财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所从事业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理解所推介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征,遵守职业道德。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还缺少这样的理财业务人才。
  
  5. 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低。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也不例外。在投资过程中,如果愿意承受的风险越大,那么投资的潜在收益率也就高。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是成正比例的。而很多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认为银行的理财产品是没有风险的,或者认为风险是很低的,只看到理财产品的收益,而往往忽视风险的存在,风险意识较低。由于每一个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一般都要通过风险测试以及根据客户的年龄与资产状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