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律文件规定公安只要报案了必须立案

2024-05-12

1. 有没有法律文件规定公安只要报案了必须立案

我们通常所说的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不予立案且有控告人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

有没有法律文件规定公安只要报案了必须立案

2. 法律专业在公安局能干什么

  一、法律专业在公安机关很多科(室)都能干,最对口的是“法制室”。
  其主要职责有:
  l、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
  3、审核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
  4、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
  5、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6、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7、组织开展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8、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9、组织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
  二、这是一篇法制室内勤岗位的实习报告范文,从中摘一部分填表就行了。
  在X县公安局法制科实习的这一个半月中,我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公安机关办案业务知识,虚心向法制科指导老师和其他部门民警请教,不断总结办案心得和经验,较快适应工作环境。能够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将所学法学专业知识融汇于公安业务实践,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熟悉办案程序,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和适用法律的建议,同时积极办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公安行政事务性工作、制作公安行政执法文书及接待当事人等工作。较好的了解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程序,熟悉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公安机关中的职能作用。
  第一,通过在法制科内勤岗位上的实习,我进一步熟悉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负责掌握、收集全科政治、业务工作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上报;
  (二)负责接待外来的工作联系、群众来访,对来信、来访、来函认真及时处理并作好登记;
  (三)做好科内的印章、财物、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四)收集整理各类材料,管理好科内的档案材料,及时统计、上报各种报表,拟写文件、简报和工作总结;
  (五)科领导不在岗时负责科内工作,当好科领导的好参谋。
  第二,通过实习我认识到法制科的职能主要通过法制科民警对具体案件事实和程序两方面的审查得以实现,即“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和程序关”。
  (一)刑事案件中,除了审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以外,法制科主要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具体程序是:1.对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需要严格审查案件文书卷中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对违反程序规定的执法行为进行纠正。对案件证据卷的事实和程序都进行审查,事实方面需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否已经查证属实;程序方面需要审查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程序规定。案件文书卷和证据卷经审查后,均符合事实和程序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完毕作出批捕或不予批捕的决定后仍由侦查监督科将决定书及案卷移交回公安局法制科。2.对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同样需要对案件文书卷的程序和证据卷的事实程序都进行严格审查。案件文书卷和证据卷经审查后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由此可见,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打交道基本上就是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与检察机关打交道。
  (二)行政案件中,法制科同样需要对行政案件事实和证据两方面进行审查。在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需要审查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案件定性是否准确;4.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5.办案程序是否合法;6.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妥当。审查后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4.对需要给予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5.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呈报劳动教养;6.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7.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法制科承担了大量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签发。公安机关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书几乎都由法制科制作、签发。
  总之,通过实习我感到收获很大,进一步锻炼了自己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较好地熟悉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特别是法制部门办案程序,了解了许多公安机关办案中的技巧,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积累了办案经验。

3. 公安机关需要学习哪些法律法规

  从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与民众生活经常相关的角度出发,一般公安机关常用的实体法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程序法有《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是公安交管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
  其它也应遵守执行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

公安机关需要学习哪些法律法规

4. 法律对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要求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首先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利,其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
  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第二百零三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5. 请问学法律专业的看可以考公安局吗

一般来说,公安类招人都是要求公安类专业,到这不是绝对的,公安类很多岗位是可以招法学,影像摄制等专业的学生,公安事业编也有很多招录法学学生,所以,绝对是可以报的

请问学法律专业的看可以考公安局吗

6. 公安机关法律专业知识

公安学类专业主要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察、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察、预审、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化学、法医学、公安学、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侦察、侦查、公安管理、公安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法医、刑事执行、网络监察等专业。
不包括法律专业。
公安类专业包括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法学门类中的“公安学类”专业、工学门类中的“公安技术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所列“公安大类”专业及与之相关的目录外专业。
警校是警察学校的简称,在我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
警校常见分类:
1、公安警察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中央部委直属和地方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两类
2、司法警察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
3、公安院校仅指公安警察院校,司法警察院校不属于公安院校序列。

7. 公安局逮捕的法律依据

公安局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就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公安局逮捕的法律依据

8. 公安机关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从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与民众生活经常相关的角度出发,一般公安机关常用的实体法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程序法有《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是公安交管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
  其它也应遵守执行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